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树木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7-26 11:32:24
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树木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住建局、房管局(中心),市物业管理协会、各物业服务企业:
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美化物业小区环境,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树木管理工作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绿化设施管理原则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提供包括绿化设施养护在内服务。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设施管理应遵循“保护生态、依法依规、专业指导、政府监管”原则,以保护原有绿化面积为前提,依照绿化管理部门的操作指引适度修剪影响交通安全、存在安全隐患、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等生长旺盛的树木。通过常规修剪无法解决问题的,可申请回缩修剪。禁止过度修剪和损毁树木、园林。
二、绿化树木修剪管理。物业管理区域树木确需回缩修剪的,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制定《树木修剪方案》,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,报绿化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开展树木修剪工作。修剪作业人员应持园林绿化相关从业资格证上岗,确保修剪作业安
全、规范。
三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各县(区)住建(房管)部门应加强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绿化设施养护工作的监管,积极配合绿化管理部门加大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力度,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理水平,提升物业管理区域居民绿化保护意识,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。
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2月12白
(联系人:万启兵,电话:0752-2898665)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附件 [住房和城乡建设局]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树木管理工作的通知(1).pdf

